三明市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

22.09.2015  10:05

        三明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服务大局、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开拓创新、科学发展,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

      一是将经济困难的标准从低保户提高到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外来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请求工伤赔偿案件,以及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经济状况,做到“应援尽援”。

      二是将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扩大到除了经济类型案件以外的全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其中刑事案件从法院阶段扩大到公安、检察、法院三阶段,民事案件扩大到公证和司法鉴定,将与困难群众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今年市司法局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律师代理民事行政申诉、申请监督案件的办法》,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要求,将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该创新受到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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