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14.04.2015  10:59

      日前,三明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部署2015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任务。2014年三明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三个方面新成效。

      一是司法所长副科级领导职数得到落实。全市各级认真落实省两办转发的《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确保司法所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同职级、同建制、同保障标准”的要求,加大协调力度,有11个县(市、区)编委将司法所长核定为副科级领导职数,已经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37个,占96.48%。

      二是先进事迹宣传获得广泛认可。在省司法厅主办的在全系统开展的2014年度“身边正能量——司法行政人风采展评”活动,三明市推荐的廖爱清等5人,廖爱清同志入选2014年度“身边正能量——司法行政人风采展”,目前已经进入省电视台对廖爱清进行专题节目制作;建宁县溪口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邱翼入选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2月份“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候选人名单;沙县司法局副局长官梅英家庭作为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参加由三明市妇女联合会、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举办的三明市第二届“最美家庭”风采展播活动中展示;自2014年6月《调解有一套》节目播出以来,三明市已有1名调解员事迹、8个案例在《调解有一套》节目播出,展示了三明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检验了三明市各地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是司法行政系统在经济建设浪潮中发挥的作用得到赞赏。市局被市委推荐为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市司法局连续多年被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政府授予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大田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姜连生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 荣誉称号;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永安市司法局为“治五风创五优”先进单位;永安市曹远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授予永安市司法局曹远司法所“人民满意所站”;明溪县司法局获2014 年度明溪县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政府门户网部门信息工作第二名、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第六名);清流县爱卫办授予清流县司法局2012—2014年度县“卫生单位”;福建威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霞被授予三明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三元区司法局富兴堡司法所、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2013—2014年度三明市“巾帼文明岗”;中共尤溪县委、尤溪县人民政府授予尤溪县司法局为“2014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等,展现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风采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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