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持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

04.11.2016  14:35
   一是持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防麻痹松懈思想,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是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排查治理的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真正把问题发现在一线。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随时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定期通报整改进度,特别是对责令停产整顿、关闭退出的企业要强化复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带伤运行。
      三是持续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好“双随机”抽查、煤矿精准执法、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做到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节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对煤矿存在的图纸造假、图实不符、无序下山、超层越界开采、“边建设边生产”和采取虚假密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管重罚。对监管履职不力的,要予以严肃问责。(三明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