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获批全省第四家校友会机构

06.07.2016  02:48

  7月2日上午,三明学院校友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成为全省第四家获省民政厅批准的校友会机构。

  大会对三明学院成立校友会作了筹备情况说明,审议通过了《三明学院校友会章程(草案)》、《三明学院校友会财务管理办法(草案)》、《三明学院校友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33名三明学院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和3名监事会成员。

  经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三明学院赖锦隆副校长任三明学院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三明学院刘健校长为三明学院校友会顾问,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23名第一批大学生创业导师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