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显成效
22.05.2018 14:56
本文来源: 法院
“此前,所有执行款汇入一个账户,执行人员与财务人员要逐笔核对缴款人、缴纳时间、金额、案号、款项性质等内容,费时费力,且易出错,不少执行款变成了‘沉淀款’。”三明中院执行局政委牟旭说,针对这一问题,三明中院经深入调研,于2017年3月1日在全省率先启用“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对执行案款收缴、审批、退款、发放等环节强化信息化管理,为每个被执行人生成独立的虚拟付款账号,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使每一笔执行案款“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住”。经过三明全市法院近半年的运行和改进,该系统已于2017年8月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
据悉, “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运行一年以来,三明全市法院生成并使用子账号17770个,完成退款16.4亿元,从案款进账到出账最快1天内即可完成,平均退款时间4.6天,基本消灭“沉淀款”,及时兑现胜诉方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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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2018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