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城一轿车撞伤他人后逃逸 受警方压力自首

05.06.201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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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王沐 通讯员 张国娟) 近日,岩城又现深夜驾车撞伤他人逃逸事件。为了尽快抓出肇事者,新罗交警全力排查、调查取证,翌日,就成功核实清肇事者身份信息。在警方的压力下,肇事司机吴某主动投案,赔偿伤者损失,并主动接受处罚。

  5月16日凌晨0时50分许,新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三轮车在新罗区北二环路石埠小学路段被一辆小轿车碰撞,导致车损人受伤,而肇事车辆却逃离现场。民警经了解,当天0时30分左右,林某驾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从石埠灯控往石埠大桥方向行驶,行经二环路石埠小学路段时,与道路右侧驶来的一辆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强烈撞击造成林某受伤,其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也损坏。而肇事车辆当场加速逃离现场。因事发突然,当事人林某未能看清车牌号。

  民警迅速调阅事故发生路段沿线视频监控。经研判分析及当事人的辨认,办案民警锁定一辆由龙门319国道经石埠灯控往二环路石埠大桥方向行驶的白色北京现代小车为嫌疑车辆,并迅速掌握了逃逸车辆驾驶员的相貌特征以及车主姓名为吴某的信息。民警随即通过电话联系吴某,并对其进行攻心。5月17日,吴某主动前往交警大队投案。目前,吴某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向伤者表达了歉意,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认定,并依法对吴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