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员:修身律己,校准价值航向——一论树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共标杆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29日 04 版)
“用文学的方式筑牢我们的精神高地”“善养浩然之气,常修为文之德”……中国作家协会倡议全国文学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发关注热议,也促人思考:对于公众人物而言,怎样在弘扬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担负起自己的使命,树立起公共标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特别要抓好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中央也一再要求,必须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作为精英群体,公众人物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堪称社会主流价值的风向标。尤其是耕耘在思想文化园地的文化工作者,引领着社会思潮,直接为群众提供精神给养。他们能不能言出必行、以身作则,事关核心价值观能否真正深入人心。
修养是一面镜子,照见一个人的道德境界与精神追求。中国古代素来推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其中的价值排序不难看出,修身是第一位的、基础性的。揆诸以往,茅盾、冰心、田汉、梅兰芳、范长江、邹韬奋……这些文学界、艺术界、新闻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之所以至今仍被人深深缅怀,正在于他们一生都严以修身、宽以待人,用崇高的爱国情操、专注的敬业精神、质朴的诚信品质、从容的友善人格,书写了对核心价值的坚守。
《汉书》有言,“归咎于身,刻己自责”。事实证明,公众人物要想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不偏向、不迷航,必须不断省察自身、加强自律。日常生活中,有的人在名利诱惑中放任自流,有的人在义利纠结中迷失自我,有的人甚至丧失做人底线、滑向犯罪深渊,最终落入身败名裂的境地,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些教训非常深刻,更给人以警示。非同寻常的身份,使得公众人物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如果缺乏对自我的约束,则不仅可能输掉自己的人生,还会带坏社会风气、侵蚀社会价值。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但要想影响他人,首先自身要过硬。自现在开始,公众人物知行合一、身体力行,崇德向善、明德惟馨,并以精品力作去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一定能推动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与践行,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梦汇聚起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