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煤业公司进一步加强矿区范围内非法小煤巡查工作
27.07.2015 19:3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要求矿井重新成立矿井小煤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煤巡查相关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是矿井小煤巡查领导小组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矿区范围内及周边非法小煤进行巡查,正常情况下每半个月巡查一次,情况特殊的(如对矿井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或发现非法生产时)应当随时加大组织巡查力度。
三是矿井小煤巡查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做到认真、细致、全面,不留死角。每次巡查结束后,矿井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图,并提出处理建议一并书面上报该司生产规划部。
四是矿井小煤巡查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巡查、上报档案,对每次巡查记录、巡查情况汇总以及上报的文字、图件材料应及时整理建档。在巡查过程中若发现矿界范围内非法小煤死灰复燃的要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一并将情况上报公司生产规划部,由该司汇总后报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
五是要求各矿井要高度重视,参与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巡查工作落实到位,符合要求。若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该司将严肃查处。(省能源集团安监室)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07.2015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