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18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3家榕企在列

24.12.2015  08:02

  福州新闻网12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通讯员 曾咏发)日前,福建省环保厅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工业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进行了抽查,发现18家企业存在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予以全省通报。其中包含3家福州企业,要求福州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整改,期限为2016年3月31日。

  此次被通报的3家福州企业分别是:永泰县台龙塑化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市双强化工有限公司、福州永动电镀有限公司。

  据了解,福建省环保厅在组织执法人员对永泰县台龙塑化有限责任公司督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设环境应急池,无雨水外排口事故拦截切换阀和事故废水收集导流设施。长乐市双强化工有限公司和福州永动电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事故废水收集管道混乱或未配套,雨水排放口无事故截流设施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