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3日起举行

12.06.2016  16:35

  6月13日至6月27日,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为主题的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将举行。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在6月13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等形式,发挥学校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栏、板报、广播作用,在学校食堂、学生广场、人员密集区域场所,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等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