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创新保全担保模式

17.12.2015  22:38
  日前,连江县法院根据债务纠纷案原告郑某的申请,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的具保下,裁定将被告陈某、韩某房产予以查封。据悉,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由保险公司作担保的诉讼财产保全案件。

  为解决审判实践中部分申请人因无法提供合格的担保物致使财产保全申请无法实现的情形,今年11月,连江县法院积极引入诉讼保全责任险新举措。规定无法提供担保物的当事人可以在向保险公司购买诉讼保全责任险后,由保险公司向受诉法院出具《保单保函》、《保险单及保险条款》等材料,为诉讼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责任。

  该项措施进一步拓宽了保全担保渠道,可以让当事人降低诉讼保全成本,有利案件审理、执行。同时也可以在出现赔偿请求时有效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