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施方案

01.02.2016  18:01
  

  日前,泉州市安办研究制定了《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信息公示原则、公示时间及范围、公示内容及期限,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按照“谁许可、谁处罚、谁公示、谁负责”和“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分级分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向全社会开放查询,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查到。

  根据《方案》,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本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泉州进行公示,实行7日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期限为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容及期限为5年。安监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和形成处罚信息由安监部门负责进行公示;其他部门作出的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谁许可、谁处罚、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部门负责进行公示;设计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下放”、“委托”的,由承接部门自行负责公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变更公示。

  《方案》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泉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