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检察:支持起诉帮老李拿到28万赔偿

27.07.2015  19:25

 

    福建检察网7月27日 (黄少枫 陈志兰)前不久,在厦门思明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折腾了近一年的老李终于拿到了28万余元的赔偿,老李长舒一口气,医疗费和后续的生活费算是有着落。
    2014年7月,老李乘坐厦门某长途客运公司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老李身上多处骨折、损伤,经公安局交通巡逻大队对事故认定,司机梁某负全责。老李受伤住院治疗,高额的医疗费,因受伤无法打工,使原本就生活困难的老李陷入困境。老李多次找客运公司、肇事司机协商,希望能获得赔偿,一直没有结果。老李只好向法院起诉,同时向思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思明区检察院经审查了解到老李一家的困难情况,通过对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充分调查,认为客车系厦门某长途客运公司所有,应当对老李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遂决定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老李拿到了28万余元的赔偿款。
    据了解,近年来,思明区检察院与司法局签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聘请辖内司法所工作人员10名作为联络员,开展法治宣传,宣传检察职能,强化群众维权意识,拓展民事行政监督职能,将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老年人赡养费、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等纳入支持起诉范围,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思明区检察院共办理5起支持起诉案件,追回被拖欠工资、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款等共计30多万余元,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