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法院:法徽耀畲乡
10.11.2015 11:35
本文来源: 法院
罗源县飞竹镇飞竹村村民陈某与相邻的西兰乡畲族群众兰某因琐事发生纠纷,一气之下将兰某杂货店里的商品砸坏后,被兰某用钢管打成轻微伤,住院23天。陈某伤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兰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3.5万元。
庭审前,法官走访了原、被告双方工作及住所地。庭审中,经过法官、家属及村干部共同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兰某自愿赔偿陈某1.1万元,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图①:法官一行走进茶场。
图②:法官向村民了解情况。
图③:法官向原告父母讲解法律。
图④:休庭时法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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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15 1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