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法院:中学生撞倒七旬翁 耐心调解化纠纷
19.11.2014 12:24
本文来源: 法院
陆某是建瓯市某中学的学生,2014年4月28日12时许陆某在放学路上骑电动车碰撞正在横穿马路的老人邱某,老人倒地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由学生陆某承担主要责任,老人邱某承担次要责任。陆某及其家属将老人送医,并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之后不愿再支付医疗费,且持有部分预缴单,导致老人还有余款在医院未结清,无法开具出院发票。经交警多次调解无法达成协议。邱老伯于2014年11月4日向建瓯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少年庭庭长赵世超看到该起案件的原告系76岁高龄的老人,被告系16岁的在校生,遂决定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让双方能够面对面心平气和地谈一谈。
在调解过程中,赵世超发现双方是因为之前沟通不畅,产生许多误会。经过5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由学生陆某及其家长再赔偿邱老伯1.5万元,并当场全部付清。至此,矛盾得以化解,76岁高龄的老人与16岁中校生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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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2014 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