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市纪委每年集中开展三次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01.12.2015 08:15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温海龙 通讯员 榕纪宣)为推进督查工作常态、长效,做到守住节点、寸土不让,日前,市纪委制定出台《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点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指出,从2016年起,将每年的7个重要时间节点,分为元旦春节期间、五一端午期间、中秋国庆期间三个时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三次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据介绍,每次集中督查分节前、节中、节后三个阶段进行。其中,节前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重宣传、拉队伍、造声势,节中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重检查、严把守、求实效,节后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重查处、严问责、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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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5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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