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林菁)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困难群众和“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从1月1日起,蕉城区民政局对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
据了解,调整后的标准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6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2元。提高标准后,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889人将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