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被告人精神正常吗

21.05.2014  18:11
检察日报》5月17日4版  
被告人精神正常吗
【福建:福清市检察院】
林丽

5月16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林某故意杀人一案。福清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郑丹彦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辩护人提前到场。旁听席上,玉某向检察官颔首致意。她正是该案的被害人,同时又是被告人林某的妻子……

一年多前,林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移送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郑丹彦看完案卷后,疑窦顿生:仅仅因叫妻子起床做家务,妻子未予理睬,嫌疑人便用棉被捂住其面部,并使用刀、撬棒等意图杀害妻子……这样的举动很反常,可案卷中所有材料都未显示林某身体、精神有异常。

郑丹彦随即到看守所对林某进行提审。问及杀害妻子的动机,林某的一句话引起了郑丹彦注意:“她一直都恨我,明明我没病,她硬要把我关在精神病医院里不让我回家……”如果林某有精神疾患,那么对案件的定罪量刑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郑丹彦慎重地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对林某是否患有精神疾患进行鉴定。

2013年3月5日,经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林某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其作案时受精神疾病影响,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削弱,有部分责任能力。鉴定结果还显示,林某目前仍处于精神疾病发病时期,不能在诉讼过程中承担相应责任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评定为无受审能力。鉴定结果印证了检察官的疑虑。林某被取保候审,回家治疗,等其病情缓解,再继续进行诉讼。

这个案件最后会怎么处理?我现在不想追究了,只想他赶快好起来,一家人好好过日子……”不久后的一天,玉某找到检察官。她说,当初是在情急之下报了警,后来想想丈夫要坐牢,她于心不忍。几天后,两名律师主动找到她。原来,福清市检察院帮她申请了法律援助,这让玉某惊喜不已。玉某细细向律师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并在他们的帮助下向检察机关递交了谅解书。

2014年1月7日,林某病情好转,已经具有受审能力。于是,3月17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当天,林某的父亲、妻子、妹妹等亲属都赶到法院旁听。他们关心案件进展,更想对检察官表达感谢之情。因被告人林某经法定程序确认患有精神疾病,庭上,郑丹彦依法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5月16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帮助和保护残疾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郑丹彦说,该院在执法办案中注重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行动不便的残疾嫌疑人实行上门办案,对经济困难的提供法律援助。201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盲聋哑等涉残案件10件14人,为他们申请翻译14人次,申请法律援助13人次,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