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仙游检察院批捕

14.01.2015  19:33


    福建检察网1月14日讯(柯辉煌) 昨日,仙游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黄某因无力支付其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于2014年11月5日携工程款逃匿,12月19日在浙江东阳落网。

    为承包仙游国际油画城18号地块的建设项目,犯罪嫌疑人黄某以个人名义挂靠浙江省中和城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将该项目分包给12个班组负责建筑。从2014年3月开始建设施工,每月底由甲方负责带领预算员等工程部的人员与黄某一方核对完成的建筑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由财务室拨款给浙江中和城公司,由浙江中和城公司扣除一定的管理费之后就直接转给黄某,再由黄某将工程款项分发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和12个班组的工程款。

    工程建设之初,甲方画都置业有限公司均能准时拨付给犯罪嫌疑人黄某,但6月份之后由于资金紧张出现未拨付的情况。至8、9月份,即无法给付工人工资,也没能再进材料,工人没活干就开始闹,且势态越来越激烈。11月5日,甲方画都置业拨付给黄某9月份的工程量余下的未拨付的工程款200万元,要求黄某将该款项专用于工人工资发放。然而,拿到钱后,黄某却卷款跑回浙江。
   
     2014年11月20日,仙游县劳动局对黄某拖欠工人工资案立案并发出仙劳监令字[2014]第14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黄某并未在指令期限内予以纠正,而且随后关机,无法联系,直至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