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30.06.2015  13:16

  1.对在我市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并参加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工院校、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500—2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可享受15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对直接认定的高技能人才给予相应补贴,其中获评技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高级技师为每人1000元。3.劳动者每获得一次证书,最多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一年内获得不同等级、工种的,按最高标准给予一次补贴,已按低标准享受补贴的,可按高标准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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