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出台措施 助力我省原中央苏区发展
26.09.2014 12:01
本文来源: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为三省量身订制了22条支持意见,支持这些地区在振兴发展中先行先试、加快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提升质检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意见鼓励在我省原中央苏区开展质检领域有关政策创新、先行先试,如开展"检验检疫监管区"、"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区"建设试点等,明确提出做大做强我省原中央苏区陆地港、扶持检验检疫移动查验系统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请设立检验检疫进口指定口岸等。 在支持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方面,意见提出重点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钨、金、铜、稀土等有色金属及精深加工产业;扶持龙岩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三明生态工贸区和沙溪流域产业承接集中区等园区建设;支持在漳平、清流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进境种苗隔离场,在引进优质种苗改良林木结构品种方面给予支持;在相关业务上指导南平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长汀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等项目建设等。 意见提出,将在我省原中央苏区开展特色产业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包括:推动龙岩等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扶持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扩大出口产品种养殖基地注册备案;推进龙岩出口机械装备、宁德出口电机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意见还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提升质检监管和服务水平。 质检总局出台措施 助力我省原中央苏区发展 关键字: 开展质检领域有关政策创新、先行先试 重点支持有色金属及精深加工产业 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进境种苗隔离场 指导生态示范区项目建设 开展特色产业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 支持提升质检监管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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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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