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联合部署开展201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18.08.2014  18:37

近日,我厅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联合发出通知,就开展201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提出明确要求。通知指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08年9月开始,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开展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营造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通知要求,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宣传月活动一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为主线,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新发展;二要以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为抓手,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影响;三要以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实际效果。通知强调,各地宣传、统战、民族宗教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先行先试,分类推动有条件的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逐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努力把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上来,使民族团结内化为理念,外化为行动,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以此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