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动态】秀屿区检察院批捕公安部督办的贩卖14公斤特大冰毒案

04.06.2015  01:11

 

    福建检察网6月3日讯(翁三丰)近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公安部督办的涉案14公斤冰毒特大贩毒系列案件5件8人。
    据了解,为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该院指派侦查监督业务骨干参加公安机关的专案组会议,深入了解该贩毒团伙的层级架构,分析团伙中已抓获的8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作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本脉络,为审查案卷打下良好基础。该院严审细查,重点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扣押等措施、证据的来源及取证方式是否合法,确保该案各程序及证据合法规范。该院经过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中扣押了一把仿六四手枪,但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经该院建议后北岸公安分局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立案侦查。同时,经过审查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请批准逮捕证据不足,但许某某的行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
    为确保案件审查过硬,在已经批准逮捕系列5件8人的基础上,该院继续引导侦查,对该案件的下一步侦查方向提出建议,特别是对个别犯罪嫌疑人证据还不够完善的情况,列出侦查提纲,指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时取证;对已经获取口供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具体详细的补证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