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规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03.03.2016  09:59

      近日,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尤溪县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切实保障法律援助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扩大办案补贴发放范围。增加了法律援助咨询、值班补贴项目,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范围扩大到社会律师、专职基层法律工作者接受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法律咨询及其他法律援助活动的,每人每次补贴100元,拓宽了法律援助服务领域,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推动律师、法律工作者投身法律援助事业。首次以文件形式规定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贴500元,有力的推动公证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科学制定办案补贴标准。《办法》细化了六种不同身份、五种不同案件类型、三种不同办案区域和各个案件阶段的办案补贴发放标准,确保《办法》实施后的可操作性。其中,民事、行政案件每件补贴1500-2000元,刑事案件每件补贴600-2600元,仲裁案件每件补贴500-1000元,再审案件每件补贴100-200元。同时,明确了对特殊情况、群体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给予或提高办案补贴标准,使办案补贴发放更加科学合理,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

      三是明确规定不予发放补贴情形。《办法》明确规定了不予发放办案补贴或相关费用的七种具体情形,即结案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故意损害受援人利益的、因过失给受援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收受受援人及家属财物或吃请的、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被投诉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对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督促承办人履行好援助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保证受援人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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