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个县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

18.02.2016  00:17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16日对拟认定的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其中,我省22个入选。至此,我省共有73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的评估认定,占全省县(市、区)80.2%的比例。

  据了解,1月4日至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福州市连江县等22个县(市、区)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检查。这是继2013年11月以来我省第四批接受国家认定督导检查。

   福建省(22个)

  福州市:马尾区(含琅岐经济区)   闽侯县   连江县   闽清县 永泰县

  莆田市:秀屿区

  三明市:宁化县   大田县   尤溪县   建宁县

  泉州市:南安市   惠安县   永春县   德化县   台商投资区

  漳州市:华安县

  南平市:光泽县

  龙岩市:武平县

  宁德市:霞浦县   古田县   寿宁县   柘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