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20.02.2015 10:19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从2015年1月起,革命“五老”人员每人每月由1020元提高至1130元,增加110元;革命“五老”人员遗孀每人每月由540元提高到600元,增加60元。经费支出渠道实行社会化发放。(厦门市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0.02.2015 10:19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