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20.02.2015  10:19

  从2015年1月起,革命“五老”人员每人每月由1020元提高至1130元,增加110元;革命“五老”人员遗孀每人每月由540元提高到600元,增加60元。经费支出渠道实行社会化发放。(厦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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