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的一天,建瓯籍男子严某谎称是市政府领导的司机,且近期正陪同领导到福州市的学校检查,有能力帮助被害人龚某小孩到福建省实验小学就读,同时称跑关系需要人民币8万元,龚某信以为真。2013年11月25日,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园中村东山新苑附近,严某骗走龚某3万元,同年12月10日,严某又谎称龚某其子的名单已递交至教育局,福建省实验小学将于2014年5月份之前公布录取龚某孩子名单,让龚某结清剩余的的关系费用5万元,后龚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5万元到严某的账户内。之后龚某多次联系严某询问录取事宜,严某都慌称事情已办妥,直到2014年5月份底,龚某经过查实发现福建省实验小学并没有录取其子,遂发觉被骗便报警。2014年5月30日,严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另于2014年6月9日退赔龚某8万元并获谅解。经审理,晋安法院判决被告人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又到招生的季节,学校招生都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和程序,勿信不实传言,若有疑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林昕
为儿入重点校走关系 家长被骗八万元 -
福州13:03 23.03.2015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