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步入常态化

27.07.2014  19:24
      一是建立良好的机制。三明市司法局与三明市中级法院联合制定了落实省高法和省司法厅《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十条意见。之后,各县司法局也召开了律师与法官联席会,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如沙县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总结互动情况;永安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促进法官和律师相互听取意见和建议,增进相互了解。

  二是建立良好的开端。3月7日,三明市司法局与三明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法官和律师座谈会;4月24日,沙县司法局与县法院联合召开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座谈会;5月19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市负责刑事案件审判法官举办刑事案件观摩培训班,邀请市律师协会陈光兴副会长谈体会和感想;此外,还邀请市区部分律师参加黑社会案件审判庭审观摩,7月19日,三明市法院3名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的法官莅临三明市律协论文研讨会,担任评委,并对论文进行点评。通过各种途径的交流沟通,增进了律师与法官的相互了解,为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建立良好的平台。法院与司法局联合不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的研讨活动,交流法律业务、司法实践中的典型经验与突出问题和困难,司法局通报解社区矫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法院不定期通报律师在代理活动中的总体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不断促进法官、律师队伍业务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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