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福建自贸试验区为新设企业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12.05.2015  01:39

  5月4日,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大片区正式试点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内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领到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当天,福州片区为新设企业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7份;厦门片区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份,颁发2份;平潭片区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份。据各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一口受理”窗口了解,企业对“一照一码”登记新政普遍持欢迎态度。目前“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实现全省通用,全省相关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都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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