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西洪路等4条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通告

23.09.2014  12:21

榕公综〔2014〕336号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西洪路等4条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西洪路(东起西洪路白马北路口,西至西洪路工业路口)实行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梦山路(西起梦山路西二环路口,东至梦山路湖头街口)实行机动车由西往东单向通行。

   三、湖头街(北起湖头街梦山路口,南至湖头街西洪路口)原定的机动车由南往北单向通行,调整为机动车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四、光荣路(南起光荣路西洪路口,北至光荣路梦山路口)原定的机动车由北往南单向通行,调整为机动车由南往北单向通行。

   请广大市民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