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 陪审制度改革院庭长参与多

14.11.2017  15:33
  该院行政庭采取“3+4”大合议制陪审员模式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现场。

  改革试点两年多来,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重点围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机制和职权、陪审员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充分保障陪审员参审话语权。截至目前,全院有人民陪审员247名,台胞陪审员21人,陪审员总数与员额法官数比接近5∶1。2015年5月至今,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298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5.16%,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细则》两度修改: 参审机制改革深度推进

  “事实审”是改革试点中参审职权改革的重点之一。通过做足庭前准备、规范庭审程序、强化法律释明、明确评议流程等多个方面,引导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开展陪审活动。

  为了更好地保障参审履职并推进参审职权改革,龙海法院于2016年9月12日出台了《人民陪审制工作细则》。

  据了解,改革试点原本只有两年期限,但今年4月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批准限延长一年。利用这一契机,龙海法院继续完善参审工作机制,今年6月对《人民陪审制工作细则》进行调整修订。

  《细则》变动较大的是参审范围和合议庭模式,明确了陪审员参审的合议庭模式分为:三人合议庭和大合议庭。“三人合议庭由人民陪审员一人或二人与法官组成。大合议庭由人民陪审员四人或六人与法官三人组成。

  “今年以来,我们还不断强化法官指引,建立事实审分类引导机制,分类制定通用法官指引模板,按照常见案件总结归纳‘六要素’问题,制定了事实认定清单样式供陪审员参审填写,作为评议时发表事实认定意见的重要依据,编写印制《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供陪审员参考。”该院政治处主任黄毅挺说。

  大合议陪审模式:

  院庭长带头创新改革成常态

  7月25日,被告人林某等故意伤害致死案在龙海法院大法庭审理,该院采用4名人民陪审员+3名刑事审判团队法官组成的大合议制陪审员模式审理此案,副院长周鹏担任审判长。

  该案是一起社会关注度高且事实争议大的刑事犯罪案件。该院刑事审判团队运用“参审工作管理软件”随机抽取了谢保羡、高斌伟、谢元裕、黄翠英等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庭审中,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查、证据交换以及庭审等诉讼环节,针对案件事实审理部分大胆发问,积极与合议庭成员进行交流。

  高斌伟说:“开庭之前,承办法官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介绍案情,并针对争议焦点列出详细的事实问题清单,让我们真正了解案情,参与案件,并敢于在庭审中大胆发问,信心更足了。

  这是龙海法院积极探索陪审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举措,院庭长角色在此次司法改革中实现转换,不仅在于行使好监督责任,还包括加大回归一线办案的力度,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尤其是在采用“3+4”“3+6”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带头审理社会关注度高、敏感疑难案件,并形成院庭长带头直接担任大合议庭陪审制的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的常态,充分显示了院庭长的担当。

  “院庭长带头开展参审模式改革,尤其是院领导带头担任大合议陪审制的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充分发挥了院庭长表率作用,并为员额法官探索参审模式改革的推动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效果很好。”该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卢明春说。

  截至目前,该院院庭长担任大合议庭陪审制的主审法官或审判长审理案件30件,院领导担任大合议庭陪审制的主审法官或审判长26件。

  三大平台建设:

  助力管理服务再升级

  改革试点以前,对于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松散的状态。改革试点之后,为使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从粗放转为精细,2015年,该院挂牌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和“陪审员之家”,完善各项制度并上墙,并指派2名专职人员负责陪审办的日常管理、接待和监督工作。

  在信息化平台搭建上,2015年,龙海法院干警自主研发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软件”,并率先在福建5家试点法院中试用。该软件实现三次随机抽选(取)功能:即选任阶段的两个随机抽选,参审环节的一个随机抽取陪审员参审。如今,从人民陪审员随机选任、随机抽选参审到管理、考核,全部能够在参审管理软件上完成,实现了管理“无纸化”。

  依托该参审管理软件,按照案件管辖区类、涉台案件类、涉少案件类和专业技术类分类建立了陪审员信息子库。在随机抽取程序上,该院根据每个案件的情况,从对应的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参审的陪审员。

  “对于院机关业务庭室的一般案件,则在市辖片区人民陪审员信息子库中抽取;属于人民法庭案件的,则优先在所在片区人民陪审员信息子库中抽取。对于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经济金融、特殊群体权益等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案件,则优先在专业人民陪审员信息子库中抽取;属于涉台案件和涉少年审判类案件,也是优先从相应的人民陪审员信息子库中抽取。”该软件研发人员康建盛介绍道。

  此外,该院还不断拓宽研究平台,借力高校,注重调查研究。先后两次组织调研骨干对管理模式、台胞陪审、信息化管理、“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等课题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院长崔永东进行指导,并将结题研究报告汇编成集;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签署合同书,并聘请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吴旭阳为咨询专家,联合编写印制《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人民陪审员学习资料选编》等改革试点成果结集,供分享和交流。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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