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法院执行局联片调解力促执行和解

03.09.2019  17:32

近日,龙海市法院执行局运用联调联执机制成功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8年6月,漳州某食品公司向龙海某塑料包装公司欠下货款近9万元,该塑料包装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今年4月,经龙海市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该食品公司还款了几个月后,便不再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该塑料包装公司便向该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8月14日,恰逢浒茂片区联片调解日,考虑到双方系民营企业,为不影响双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决定,利用联片调解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和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共同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漳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向龙海某塑料包装公司分期偿还剩余货款,至此,案件得以结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