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福建法院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21.09.2017  08:32
  9月19日福建高院召开福建法院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介绍近年来福建法院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工作情况及《意见》的有关情况。

  福建法院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工作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各位的到来。下面,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近年来福建法院开展司法品牌建设工作情况以及福建高院近期制定下发的《关于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 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福建法院开展司法品牌建设工作情况

  司法品牌是法院工作特色亮点、先进经验和典型的重要载体,是司法改革、机制创新的结晶,是司法公信权威和法院队伍形象的标志。2008年以来,福建法院创新提出并持续深入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坚持把司法品牌建设纳入法院整体工作布局来研究部署推进,不断强化品牌意识、增创品牌亮点、扩大品牌效应,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提升司法水平发挥了重要推动和引领作用。一是起步早、站位高。2008年以来,福建高院党组将经济领域的品牌理念创造性地运用到法院工作中,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实施具有福建法院特色的司法品牌战略与亮点工程建设,并与司法公信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司法信息化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强化审判职能、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优化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为内容,形成了全省各级法院狠抓特色、培树亮点、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二是重规划、持续抓。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2009年下发《关于深入创建司法品牌 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启动司法品牌战略与亮点工程建设。2014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品牌建设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意见》,评选表彰和推出了25个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和110个全省法院司法品牌项目,既巩固提升老品牌又培育生成新品牌,不断把司法品牌建设推向纵深发展。2016年下发《福建法院创新引领行动方案》,提出从更高水平上创建司法服务大局、司法特色审判等十大重点品牌项目,打造司法品牌“升级版”。三是特色足、亮点多。经过全省法院多年共同努力,实现了各类审判有“亮点”、各项司法服务有“特色”、各地法院有“名牌”,形成了涉台、涉军、涉少、涉妇、涉侨和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全”调解、理诉疏访、“无讼”建设、“五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七个更加”执行模式创新、“八个看得见”信息化建设、“1263”党建机制、司法公信建设、先进典型培树、司法廉洁建设等一批司法品牌,有力促进了审判质量、队伍形象、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四是成效显、反响好。在品牌的创建、生成和培育过程中,注重品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凝练提升,持续扩大品牌辐射效应,有30多项经验成果属全国法院首创,50多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或受到表彰,有效地推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来闽调研时对福建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品牌战略与亮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福建法院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在全国创造了很多经验,形成了很多叫得响的品牌,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二、《关于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 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福建法院提出并持续推进司法品牌建设,符合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符合司法审判规律,符合法院工作实际,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效率持续提高,便民利民措施有效落实,党建队建科学化迈上新台阶,司法公信形象不断提升。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点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人民法院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我省司法品牌建设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进一步增强深化司法品牌建设的思想认识和理念意识,进一步提升司法品牌建设的品质、标准、要求、层次,进一步完善司法品牌的创建、生成、培育、推广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品牌建设的创新发展、持续发展、均衡发展、协调发展,不断推动司法品牌建设上层次上规模上水平,促进更好履行司法职责,更好发挥工作实效,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贡献更大力量,福建高院党组决定,研究制定出台《关于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 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从思想认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对全省各级法院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部分,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回顾了2008年以来福建高院党组率先提出并持续深入推进具有福建法院特色的司法品牌战略与亮点工程建设的十年奋斗历程、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司法品牌建设工作取得的亮点成效,并指出了新形势下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对提高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司法品牌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品牌建设过程中应当坚持深化品牌带动、深化创新创先、深化集群效应、深化抓常抓长、深化求实求效等5个方面的原则要求,确保司法品牌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

  第三部分,从更高起点上把司法品牌建设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这部分是《意见》的重点,主要强调以下3方面要求:一是着力在完善提升上下功夫,巩固提升审判执行、便民利民、监督管理、基层基础等品牌,推动司法品牌上层次上规模上水平;二是着力在创新生成上下功夫,以紧贴大局要求、坚持改革导向、着眼群众需求、突出“互联网+”、落实全面从严等为切入点,培树司法品牌新亮点新做法新经验;三是着力在发挥效应上下功夫,以司法品牌建设提升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审判质量和效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司法公信和队伍形象、法院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司法品牌带动力辐射力影响力。同时,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司法规律,进一步巩固提升老品牌的内涵、层次、品质、价值,加强新品牌的规划、提炼、培育、孵化,扩大司法品牌规模、优势、影响、效应,保持司法品牌的先进性、先导性、示范性、带动性,促进全省法院创新精神充分迸发、品牌成果不断涌现。

  第四部分,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着力统筹推进、完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氛围4个方面,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三级法院联动,注重抓好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全省法院以创新思维创建品牌,以“工匠”精神打造品牌,推动司法品牌在全省法院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持续推进,努力营造法院系统争创品牌、创新创造,全社会关心司法品牌、支持司法品牌、认同司法品牌的良好氛围,推动司法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彰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形象。

  各位记者朋友,福建法院司法品牌建设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正日益成为撬动全省法院工作整体提升的有力杠杆。创新永无止境,品牌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福建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品牌成果转化和运用机制,持续发挥品牌“磁力场”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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