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可知救济可期保障可及

27.05.2019  21:11
  不久前,福州市中级法院批准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这意味着这家曾经的明星企业在历经破产重整后迎来了“凤凰涅槃”……

  “让‘僵尸企业’有序离场,让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重获新生。”我省法院把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作为2019年全省法院“七大行动”之一,严抓实推。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企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摆脱思维惯性和传统路径依赖,以思想的破冰促进行动的突围,赢得发展先机,真正让企业和企业家知经营风险、可合法预期、得充分救济、有安全保障,对福建司法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表示。

  思想破冰优化营商环境

  4月30日,福信集团公司董事长吴迪等多名企业家代表走进省法院,参加省市两级法院同步举行的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活动,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工作进行零距离体验。企业家们了解我省法院服务保障民企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后,普遍感到这次体验活动“直观、清晰,感受不同寻常”。

  我省法院“五商”原则彰显的司法智慧,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福建代表热议的话题。

  我省是民营企业大省,民营经济占全省GDP近七成。保护民企就要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打破各种政策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民企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此,全省法院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掌握各类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最忧、最急、最盼的司法需求,在此基础上出台更多暖企惠企司法政策举措。

  早在去年初,省高院就提出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的“五商”工作思路,着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下转第二版)

  一年来,省高院通过年度府院联席会议,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共同研究部署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和司法保护;院领导带队登门走访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民营企业家代表等,共筑营商创业“大舞台”和亲清互动“朋友圈”。

  陆续出台《关于司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等指导性意见,从依法定罪处刑、强化产权保护、慎用强制措施等方面落实落细司法举措,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这些指导性意见紧紧聚焦当前民企发展的痛点、堵点与盲点,彰显司法谦抑、审慎和善意的理念,及时向社会传递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导向。”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告诉记者。司法理念的更新,保障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民企发展行稳致远。

  行动突围 补齐司法短板

  前些年厦门嘉利得公司遭遇“滑铁卢”,建筑公司、项目投资人等债权人先后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这一头,债权人迫切要求拿到欠款;那一头,企业正疲于应付接踵而至的诉讼。嘉利得走到“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关口。

  “此时若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等于是把企业往死胡同逼,其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厦门中院对此案进行风险评估后,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在全国首次运用破产“预和解”模式,推动管理人、债务人、战略投资人等达成破产和解协议草案。这样一来,既保住了嘉利得公司,也保全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益。

  “不能因不慎查封一项财产、草率办结一个案子,就拖垮一个企业,特别是在众多民企面临‘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当下!”我省法院贯彻落实依法保护、精准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善意保护“五个保护”原则,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类似彰显司法温度的举措还有很多。如在执行环节,全省法院尽量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能“活扣”“活封”的,尽量不“死封”“死扣”,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民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我省,不少民营企业发端于家族式企业,在向现代化管理企业的转型中,遭遇内部员工侵吞资产、监守自盗等问题困扰。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盼盼食品有限公司总裁蔡金钗认为这些问题如任其发展,将是对企业的“致命一击”。

  “可喜的是,许多法院在支持民营经济和打击员工职务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蔡金钗说,以晋江法院为例,三年间审结各类民营企业雇员职务犯罪案件93件132人,涉案金额6700多万元。

  不仅仅是晋江,全省法院从严打击民企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因时制宜因案施策,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开展以案释法等,帮助企业堵漏建制、防范风险,有力遏制了民企职务犯罪高发的势头。

  创新引领 提振发展信心

  对于视“时间为生命”的民营企业家而言,打官司,最怕的是跑累和诉累。

  针对这一痛点,我省法院提出“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诉讼服务理念。全省法院深化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刷脸办”,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立案,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打通解决立案难问题的“最后一公里”,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多司法“红利”。

  在有“民办特区”美誉的泉州市,享誉全国的跨域立案诉讼改革始发于此。2015年,泉州中院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特性以及当事人对司法便捷性、多元性的需求,在全国首创“跨域 连锁 直通”诉讼服务改革。

  省高院进一步丰富完善诉讼服务改革“泉州样本”,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将立案申请、有关程序类申请、远程视频运用等四大类80项诉讼服务事项列入服务清单,着力打造跨域立案3.0版建设……

  将一处“盆景”变为八闽“风景”。我省法院按照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的要求,将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结合起来,鼓励基层法院出台更多“微创新”“微机制”。

  ——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范围,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据悉,这是人民法院的改革创新成果首次被列入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范围。

  ——龙岩中院与侨联、保险协会等10余家行业组织共同建立联动调解机制,设立38个相关专业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解决涉企矛盾纠纷的端口前移。

  ——莆田贯彻善意执行的理念,妥善执结“正鼎”系列案,避免40亿元楼盘烂尾,消除3425户业主产权办证纠纷隐患。该案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例”。

  ……

  谈及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之举,省工商联副主席陈建强表示,省高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制定了一系列实在管用的指导性意见,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创新难、融资难、维权难,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福建法治环境的完善和营商环境的提升。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