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出5方面17项改革措施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06.12.2018  11:00

  作为环保的第一道关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迎来大动作。记者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福建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方面的“堵点”,从强化规划环评引导、简化项目环评审批、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创新便民利企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5方面推出17项优化改进措施。

  今后,那些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将在规划环评阶段就被“”掉。为从源头控制污染总量,新规明确提出强化环评宏观管理,推进“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加快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一张图”上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时,要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

  “区域规划环评站在全局高度统筹考虑,区域布局、产业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能真正从源头起到保护环境、预防污染的作用,促进绿色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说,比如某个区域规划环评时,明确规定流域上游地带不允许上马化工、造纸等污染行业,那么这些污染企业便拿不到“准生证”。

  环境风险低、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以后只需审批备案承诺即可。意见明确,在已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自贸试验区、旅游度假区、重大开发区,对规划中包含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以及环境风险低、环境影响小的项目,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由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后,自行公开承诺书和符合规定的环评文件,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这意味着,越来越多项目环评将实现立等可取。

  据了解,第一批试行告知承诺的建设项目清单上有35大类,包括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医院、学校、养老院、博物馆、音乐厅、公园等。

  为简化环评流程,减轻企业负担,福建省还将推行民生工程领域“打包”审批,对点多面广的内河整治、农村公路、陆岛交通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统一可研核准的,推行区域“打包”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提高效率。

  而更多对环境影响微小的建设项目,今后将直接享受环评豁免。据悉,环评豁免管理名录共有45类事项,包括农户住宅建设、夜景工程、人行天桥建设、公交车站建设、零售商店、理发店等。

  为促进服务提速增效,意见还提出推进全省审批标准化,统一受理要件,对全省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仅需提供企业申请书、环评文件或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2项,即可先行受理开展审查。对其他审查要件,凡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同时,统一审批时限,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全省承诺审批时限统一提速至30个工作日,其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建、巿政、交通、水利类项目承诺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承诺审批时限统一为10个工作日。排污权指标由现行的环评审批前取得调整为投产前取得。

  为企业减负不意味对污染放松监管。意见明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我们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构建全过程管理体系,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对事中、事后的监管上,加快实现政府职能向‘强监管’转变。”该负责人说。

  意见提出,严格环评中介市场管理,实行环评中介市场红黑名单制,加大对失信环评机构和不良环评工程师的处罚力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承诺负责实施的环保对策措施未按时完成的,通过约谈、通报、区域限批、环保督察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解决。(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