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2018.11.13:防护门并非万能,立法进度需跟上

13.11.2018  21:52

防护门并非万能,立法进度需跟上
     

          对于各地公交公司设立防护门等措施,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系教授吕英志认为,防护门虽然可以隔断司机与乘客的空间,但有可能影响紧急救援。吕英志表示,公交车驾驶员也承担着安全事故的处理责任,如果设置了防护门,反而会耽误处置进度。此外,驾驶侧的车门是逃生通道之一,防护门会影响乘客逃生。

      “重庆万州的公交事故,乘客不理性是起因,但司机也须负主要责任,错误的还手处理导致车辆失控。”吕英志说,各地可以参考深圳公交的定期培训管理机制,让驾驶员明确知道面对各种状况时该如何处理。

      吕英志认为,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遇到不理性的乘客并没有对应的强制处罚,一般都是教育劝导,难收成效。针对这一现状,他建议,应该尽快加强公共交通的立法,对于危害行车秩序及安全的乘客,可以强行制止及重罚,必要时可像乘飞机船舶一样,由执法人员强制带离。

      “在国外,影响司机驾驶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因为已经影响到了公共安全。”吕英志认为,近期频繁出现的占座、阻挡车门、抢夺方向盘、攻击驾驶员等极端行为的行为人,许多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不存在教育缺失,所以必须像处罚酒驾一样立法重罚,才能减少类似情况发生。

      另外,吕英志还建议,各地可以效仿北京,在公交车上配备经过规范系统培训的随车安全员,不仅可以在日常行车时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还可以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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