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宽而不纵”

03.07.2018  05:51
  6月28日,闽侯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

  近年来,闽侯法院优化配置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力量,选择业务过硬、经验丰富、富有爱心的女法官3名组成“法官妈妈”合议庭。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严从重”;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宽而不纵”;审理涉未成年人等家事案件以“”为宗旨。创新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制度,打造分案审理司法品牌,创设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审理机制,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案审理规定》机制。强化社会调查报告与心理辅导,实行裁判文书寄语工作机制,落实指定辩护人与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实施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联合制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对每一名被判处缓、管、免刑的未成年犯都建立了回访考察档案。开通涉少案件绿色通道,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普法帮扶,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16年来,闽侯法院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件53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42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1人;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38人,依法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轻刑化,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4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4人;审理涉少民事及家事案件共计765件,其中家事案件571件,审结437件,调、撤261件,调撤率59.73%。组织进校园召开法治报告会座谈会30多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多人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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