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型货运企业13家

22.09.2017  19:34

  中新网福州9月22日电(缪雨柯 刘君华)22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数量较多的重型货运企业名单(全省前十名),目的在于督促相关企业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车辆管理,迅速整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安全隐患。

  据统计,此次曝光的逾期未检验车辆数量较多的重型货运企业10家,逾期未检验车辆共计346台,其中,厦门万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72台的数量“居首”;逾期未报废货运企业3家,逾期未报废货运车辆3台。

  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两客一危”车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深入企业拉网式排查。

  截至目前,全省大型公路客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均达100%。全省大型旅游客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均达100%。全省危化品运输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均达100%。全省重型货车检验率、注销率分别超过97%和99%以上。

  据警方介绍,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机动车逾期未报废安全隐患极大。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运输企业应当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理念,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醒,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运输企业的法定责任,对运输企业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完)

附件1:逾期未检验车辆数量较多的重型货车企业 附件2:逾期未报废货运车辆及企业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