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进法治新时代 谱写文明新篇章

16.01.2018  11:50
  2017年11月18日,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正式公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同心掬得满庭芳,文明花开春满园。近年来,福建高院牢牢把握“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党建引领带动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平安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全省法院系统先后两度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7个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50个法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4个设区市法院系统获评省级文明行业。创新形成了25个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和110个全省法院司法品牌项目。

  “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两抓两促,不断开创全省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如是说。

  坚持以法为基 彰显司法文明

  “我宣布,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统一行动现在开始。”2017年9月13日上午,在福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玫瑰一声令下,全省法院执行干警按照行动方案兵分多路,直奔执行现场。

  当日,在福建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中,全省法院对8件案件进行强制清场、腾房;为5件执行案件的106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司法救助金83万元;对6件案件13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拘传措施;查封和查扣一批房产、厂房机器设备和涉案车辆;对5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审判。

  以什么样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折射司法文明程度?司法文明根基在于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福建高院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院精神文明创建的基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入手彰显文明。念斌案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陈夏影案入选全国“2015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例”,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入手彰显文明。福建法院全面完成首次法官入额遴选工作,遴选员额法官3831名,采取“1+N”“1+1+1”“3+N+N”等多种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1433个。大力推动落实按员额法官数量1:1配置聘用制书记员的政策,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从决战决胜执行难题入手彰显文明。2017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6.25万件,执结30.5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5.67%和32.96%,执行到位标的总额258.12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清理执行积案50.78万件,清理发放执行案款64.4亿元。推动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达71家,惩戒举措达100多项。

  坚持以民为本 凸显服务文明

  “跨域立案服务带来的便利太多了,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法院的司法便民真是做得越来越好了。”近日,成功办完立案手续的邱律师激动地说。

  邱律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的代理人。原本,为处理该案,她必须安排两天时间、花费数千元,到合同履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办理立案相关手续。得知福建、浙江被确定为跨域立案试点法院的消息后,邱律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家门口的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结果只用15分钟,就成功办理了这起案件的跨省立案登记。

  司法为民是大道理,但并不抽象。福建法院从具体的小事做起,把法院文明创建过程作为司法为民便民惠民、共建共享美好生活的具体实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

  一站式窗口解民难。全省法院已建成包括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五位一体”综合性、立体化、全方位诉讼服务中心。福建高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基地、律师工作室、调解室“一地两室”。全省法院设立法官工作室676个、巡回法庭716个。

  信息化服务暖民心。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全省法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596个、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57个。加强信息化融合应用,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案、出庭作证等,探索创新庭审记录方式,加快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提高司法政务事务警务信息化水平。

  坚持以严为要 提升形象文明

  2017年11月2日下午,马新岚深入闽侯县人民法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马新岚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用通俗易懂、生动丰富的语言,深入阐述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法院干警和人大代表也纷纷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浓厚。

  政治建设是锤炼广大干警党性的“大熔炉”。福建法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福建高院坚持党建引领,抓好队伍建设,助推文明进步,使创建工作有动力、有平台、有保障、可持续。

  公生明,廉生威。福建高院将制度执行视为关键,以谈心察廉、例会说廉、媒体示廉、格言倡廉、亲情助廉、制度保廉,帮助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典型就是旗帜,典型就是榜样。该院注重完善培树推广、学习宣传先进典型长效机制,先后培树了“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广泛开展典型领跑行动,进一步涌现出全国法院“我最喜爱的好法官”陈少华和陈群、王荣生、林剑东等一批先进典型,全省法院有610个集体和107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形成了“荔丽八闽、先模成群”的群体效应。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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