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认真落实省委全会精神迅速推动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

13.09.2017  18:10

  漳州市认真落实省委全会关于补齐养老事业短板要求,迅速推进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相关工作。一是为确保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到位,将民政部门纳入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办单位,参与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审核,近段时间来,民政部门参与了芗城区漳华路以西、兴亭路以南用地,龙文区朝阳西路以东、后店路两侧用地两个地块的联合现场踏勘和联审联办会议,并出具联审意见。二是在新拍卖地块中增加养老设施配建要求,《漳州市2017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土使用权出让方案》中,拟在下阶段拍卖的闽南水乡05地块,除规划部门要求配建的相关设施外,竞得人须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民政部门。三是已建成的住宅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要求的,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利用闲置的厂房、学校、培训中心、办公场所等改建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保障已建小区的养老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