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个车位一夜间归4名业主私有 其余业主质疑

21.05.2014  20:09

  地下停车库被封,业主只能把车停在小区道路上

  福州新闻网讯 “一夜之间,停了10多年的地下车库成了私人所有,停车过夜还要缴纳20元。”20日,福清名仕花园小区业主俞小姐向本报反映,4月初该小区4名业主贴出公告,申明对小区地下60多个停车位拥有所有权,这让其余100多名业主感到不解和不满。

  20日上午,记者来到名仕花园小区,小区内两个地下车库入口处都贴有一张公告,大致内容为:福清市建设局于2005年1月7日,将小区B号楼和C号楼地下60多个停车位确权给小区的3名魏姓业主和一名翁姓业主。从今年4月11日起,小区其余业主若使用地下停车位需缴纳停车费,也可向上述4位业主购买停车位。

  公告贴出后,引起了该小区大多数业主的不满。业主郭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这里住了10多年,都不知道地下车库是私人所有,据他了解,当初开发商提供给物业的图纸显示,地下层内除了水泵、配电房等设施外,剩余面积用作公共自行车棚。由于小区地面只有一条道路,仅能停靠20多部小车,因此许多业主都将小车停在地下的自行车棚内。

  “B号楼和C号楼的地下车库只有一个进出口,原本就是设计停放自行车的。60多个停车位也是去年才划分出来,业主们在小区内停车都有向物业缴费。”郭先生说,许多业主不解的是,这4名业主2005年就取得所有权,为何现在才贴出公告?同时,业主们也质疑,仅4名业主就能买断所有的停车位,而其他业主却浑然不知,其审批手续到底合不合法?

  拥有地下车位所有权的一名业主告诉记者,10多年前,小区拥有小车的业主比较少,没有人购买地下车库。4名业主当初以每个车位几万元的价格向开发商购入地下车位,并于2005年取得了车位的“两权证”。该业主表示,这10多年已经让其余业主免费停放了,现在收取停车费也是理所应当。

  对于名仕花园小区业主质疑的问题,福清住建局房管所相关负责人称,通过调查档案,上述4名业主确实拥有地下60多个车位的“两权证”。自物权法颁布以后,住宅小区规划的公共用地和私人车位都会标注明确,小区业主购买2个以上车位必须经过公示。但当时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健全,该小区规划图上仅注明地下层为车库,而地下层作为“平战”两用建筑,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当时拥有买卖的权利。该负责人表示,名仕花园小区的车位问题属于普遍现象。

  对于地下车库60多个车位是怎样划分出来的,审批手续合不合法?该负责人说,事情已经过去10多年,当时的经办人员有的已调至别的部门,有的已离职,房管所还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据悉,目前,福清建设、公安部门及名仕花园小区开发商等已经出面协调此事。

  (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