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案例

18.07.2018  10:35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财政部17日晚连发4份通报,公布云南、广西、安徽、宁波等地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案例。相关地方政府及时问责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对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涉及云南省的通报点名保山市、昆明市宜良县、楚雄州禄丰县、普洱市景东县等4个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以昆明市宜良县为例,2016年8月,宜良县金汇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托融资协议,计划融资金额5亿元。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承诺将该笔融资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宜良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财产信托标的债权”的《债券债务确认协议》,承担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标的债权支付义务;宜良县财政局出具将相关偿付“财产权信托标的债权”列入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预算的函。截至2017年2月底,该笔融资到位4.24亿元。整改期间,相关承诺函被撤回。

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通报点名来宾市、贺州市两起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案例。记者注意到,上述两地均以市政道路、防洪堤、排洪河桥等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进行融资。整改期间,来宾市和贺州市政府都经协商有关方面后按程序撤回相关函件,分别将已到账的7亿元和6亿元资金退回有关方面。

涉及安徽省的通报指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持企业通过应收账款抵质押融资实际替政府举债的行为。作为整改措施,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解除了相关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协商撤销《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及相关融资要件、全部归还了5亿元银行贷款。另外,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由于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并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也受到银保监会池州银监分局相应处罚。

涉及宁波市的通报指出鄞州区财政局与鄞州城投签订回购协议以建设-移交(BT)方式举债的行为。2017年5月4日,鄞州区财政局、鄞州区城投公司终止了2015年、2016年分别签订的《回购协议》。

通报显示,除撤回承诺函、终止相关协议,上述地方还对多名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记大过等处分。部分地市被要求向省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被全省通报。

相关地方政府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积极稳妥处置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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