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古村落焕发生机要做到“三结合”

10.12.2019  19:50

  古村落是指中国现代史以前建村,保留了较大的历史文化,生活环境,建筑风格,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古村落是历史文化遗存的特有形式之一,承载着历史变迁的活建筑文化遗产,更是地方历史经济发展水平的象征和民俗文化的集中代表。古村落不仅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精华,也书写着华夏民族的文明脉络。

  保护古村落,并不只是为了保留住那些古老的建筑,也在于如何深入挖掘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底蕴,做好古建筑“活化”文章。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从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来解决古村落的保护。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古村落的保护不仅是一个个村落的保护,而是将村落放在大农村的背景来保护,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不能落下,保护古村落,传承乡土文化,留住乡愁,留住美丽。让古村落在新时代焕发生机,就要建设文化旅游相融合的特色村镇。

  做到文旅与农民生产生活相结合。把文化旅游与农民群众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的大文章。同时把古村落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有机融合起来,并与周边的寺庙、祠堂、楼阁、塔碑、石刻、名树、古迹、田野风光和自然景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人与自然的有机整体,结合传统文化节日、民间艺术、信仰习俗等活动的开展,做大做活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做到文旅与乡村文化振兴相结合。把工作侧重点放在提高农民群众文化素质上,用乡土文化来熏陶、影响、培养新型农民。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激发农民群众对文化+旅游的认同感。同时,将乡土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现代文化与旅游有机融合,夯实文旅融合的根基,通过追溯历史、观赏风情、品尝美食、享受生态等特色旅游项目,努力打造文、农、旅、产等融合发展的风情旅游村落,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的动能。

  做到文旅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古村落文化旅游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之中,让农民群众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从而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根据本村的民俗风情和古村落的内部设计,在古民居内添置一些古香古色的家具、农具、居家工艺品和室内装饰物等,以提升古村落的观赏档次和品味。创造性地开展文旅产品研发的实践说明,只有加快乡村文化发展,留住乡情乡韵,才能实现文化+旅游“联姻”,让古村落在新时代焕发出生机。(大田县委文明办高上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