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黑案件证据证明标准

14.08.2018  19:53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规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明标准,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证据指引》分为六个部分,对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基本原则,办案的一般思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的内涵及取证重点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全面客观原则、依法规范原则、权利保障原则,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统一执法标准,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证据指引》强调,办案人员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要紧扣“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以组织人员、层级分工、纪律规矩、经济来源、支配使用、行为表现、控制影响等七要素为线索,全面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体系。要树立全面联系的办案思路,全面、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贯彻同步取证的原则,既要重视主观性证据收集、审查,又要重视客观性证据的提取、固定,以完整的证据体系来还原黑社会性质组织原貌;要强化整体和细节并重的意识,避免忽视或者遗漏关键证据,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