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召开

30.07.2017  02:53

李昌平要求:扎实推进基础性工作 着力打造品牌

强化人才和学科建设 做好资源开发利用

第四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7月26日在北京召开。国家民委副主任李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主任李晓东作工作报告。会上,北京、内蒙古、吉林、福建、湖北、广西、四川、云南、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交流了做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经验。


李昌平在讲话中指出,少数民族古籍从不同角度记录了中华各民族的社会进程、历史走向和文化内涵,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各族祖先的智慧结晶、文明成果和气质风貌,是我国多元一体历史格局的真实映射。全面保护、整理、研究、传承少数民族古籍,是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各民族文化认同、提高中华文化软实力的基础性工程,对促进民族交流,密切民族关系,增强民族自信,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李昌平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要把握机遇、创新思路、大胆实践,推动少数民族古籍事业迈上新台阶。要重心下沉,加大基层工作力度;要科学规划,强化统筹协调效果;要广开思路,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要重视科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扎实推进发展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基础性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不断创新宣传思路,着力打造并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古籍特色品牌;要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古籍学科建设,下大气力解决少数民族古籍传承后继乏人的问题;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积极造血”为导向,加强少数民族古籍资源研究和开发利用;要规范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管理,逐步推进少数民族古籍立法进程。

李昌平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要把握新形势、明晰新任务、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谋求新发展,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崭新的工作业绩,增添新举措,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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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第四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报告提出,“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扎实做好少数民族古籍基础性工作;认真推进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纵深发展;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快少数民族民间口传古籍传承人的保护抢救工作;逐步完善制度规范和法规体系;高度重视古籍宣传和推广应用;扎实做好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工作报告透露,“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古籍保护重点项目还将继续推进:在已出版了36个民族卷、39个分册的基础上,《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计划每年完成2至3个民族卷;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与资料信息中心”建设,致力于实现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网络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成立“国家民委少数民族古籍收藏与修复中心”;出台《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标准》;编制实施《“十三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出版规划》;继续办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全国巡展活动;启动《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金石图录》编纂工作。

来源:国家民委门户网;发布时间/2017-07-27;文图/国家民委古籍整理研究室;供稿/省民族宗教研究所;编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