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本月12日起 23种慢性病一次可开2个月的药

09.09.2017  16:01

  东南网9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江毓泓) 7日,省医保办发布消息,从本月12日起,我省省属、福州市属医疗机构将同步为高血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等23个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患者提供一次性开具2个月处方量的服务。

  在此之前,三明的医疗机构已提供该项服务。其他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将跟进。

  这23种门诊特殊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病化疗和放疗;2。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3。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4。结核病规范治疗;5。精神分裂症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7。高血压;8。糖尿病;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心衰;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血友病;13。重症肌无力;14。强直性脊柱炎;15。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16。肝硬化(失代偿期);17。帕金森病;18。重性精神病。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在上述基础上增加:

  19。学生意外伤害;20。癫痫病;21。支气管哮喘;22。苯丙酮尿症;2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