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生命公园:在生态环境里缅怀先人

20.04.2018  15:44

      本报讯(记者 段金柱 通讯员 郑榕青 毛晨熙) 清明节将至,一种绿色环保的殡葬和祭奠先人的方式正在福清兴起。近日,福清市首座非经营性生命公园在龙田镇树下村建成并投用。该园占地面积15亩,其中墓葬核心区仅1.5亩,坟墓185台,共345个穴位,目前已使用3个穴位。

        昨日,记者走进生命公园,看到公园依山就势,没有高耸的墓碑,每台墓占地仅0.7平方米,墓碑是简单的盖板,旁边簇拥着各种花草。同时,中心墓区逐步向外延伸,与周边的环境相衔接,形成鸟语花香、环境宜人的生态公园。

        “去年,村两委专门开座谈会讨论建生命公园的事,我们其实不是很懂,但现在公园建好,感觉挺好。”村民陈松说。

        树下村支书陈德滨介绍,通过宣讲和引导,大多村民接受了这种新型绿色环保的墓葬方式。“公园的墓穴数量预计可满足村中未来30年的殡葬需求。

        像树下村这样的生命公园,福清正在建的还有7座。年内,福清24个镇(街道)争取每个镇街至少建成一座生命公园。融入生命公园,让生命在大自然里延续,这种新型殡葬方式的出现,折射的是绿色环保的理念和移风易俗的成效。

        福清有130多万人。受入土为安思想影响,过去,个别地区存在铺张浪费、毁林建墓等现象。同时,福清现有的骨灰堂、公墓区穴位已无法满足殡葬需求,造成部分地区违规建坟、乱埋滥葬。近年来,福清虽开展过多次整治,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陋习屡禁不止。

        既要满足殡葬需求,又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如何破局?2017年初,在充分调研论证之后,并借鉴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福清决定引导群众转变传统殡葬观念,推广建设生命公园这种绿色殡葬方式。

        福清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通过建设生命公园,倡导树葬、草坪葬、花葬等生态葬法,并将整座墓园公园化,这样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节省土地资源和丧葬费用,又杜绝和减少违法占地建坟等现象,推动“两违”治理工作。同时,通过生态环保的方式缅怀先人,又提升殡葬文化与人们的精神内涵。

        为了有章可循,福清还专门出台《生命公园建设指导标准》,规定生命公园需按公园格局规划设计,明确提出两个“必须”、两个“禁止”:必须注重保持自然生态,善于依山就势、因地制宜开展建设,禁止破坏山体、森林;必须确保公园的概念不走样,禁止将生命公园建设成为公墓区。

        福清市领导表示,建设生命公园是殡葬改革工作的全新实践,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让这种新型绿色殡葬方式成为更多群众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