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总书记嘱托——服务创新创造,福建法院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25.05.2020  23:15

创新是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创新发展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

2019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一年来,福建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实现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今年3月,在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一周年之际,福建高院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见》,36条举措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福建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福建加速度”,办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福建精品案”,全力服务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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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评论,意见彰显了福建法院力争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的坚定决心。




创新审判机制:

打造知产争端解决“福建优选地



明知上家货源是假酒,梁某某以低价购买假冒贵州茅台酒、五粮液等系列白酒予以经营销售,销售金额达710余万元,获利350余万元。2019年4月,尤溪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一纸判决背后,是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保障作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福建优选地”的决心。一年来,在收案数量大幅增加、新类型案件频频出现的情况下,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560件,结案14366件,结案率达92.33%。为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加大对侵权打击力度,福建高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机制,提高赔偿金额,强化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在泉州本土品牌“九牧王”商标纠纷案中,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赔偿“九牧王”100万元。福建高院二审认为,被告公司攀附他人商誉、进行恶意侵权的主观故意较为明显,一审判决确定的侵权赔偿数额 100 万元不足以弥补九牧王公司因侵权所受损失,也未对恶意侵权行为给予足够制裁,依法将该案侵权赔偿数额调高至 200 万元。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互联网新业态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知名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攀附”“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严厉打击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有效遏制侵权,助推品牌创新,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福建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证据保全、行为保全制度和证据认定体系,并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中恶意保全行为、故意毁灭证据、滥用管辖权异议拖延诉讼周期等不良行为,专门出台细则予以规制。福建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与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获得业界的普遍认可,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到福建法院进行诉讼。

许多当事人基于福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司法环境,首选福建法院作为管辖法院,目前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涉及20多个国家。”福建高院民三庭副庭长陈敏告诉记者,近年来,福建法院先后审理了高通与苹果、华为与三星专利纠纷案等一批处于国际纠纷解决前沿、在国内外均有较高关注度的案件,得到国内外相关行业及媒体高度肯定。


优化管辖布局:

发挥知识产权法庭“领头雁”效应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福建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发挥福州、厦门龙头带动作用,加快闽东北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福建高院立足实际,从地域管辖布局、级别管辖布局、技术类知识产权管辖布局等多方面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体系。  2017年10月,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两年多来,审结了全省大量有关专利、技术秘密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2018年至2019年,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涉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案件1189件,同比增长235.88%,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呈爆发式增长势头。

  核心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命脉。涉及专利权纠纷案件日趋复杂、诉讼流程冗长,办理案件需要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这类案件如果由各地法院分别受理,容易出现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制约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福州中院副院长、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介绍说,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专门力量,融合相应资源,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效率,促进公平公正。

  2019年9月5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成立,短短四个月时间受理各类案件1472件,结案114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制定出台十二条措施助力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厦门自贸片区六方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与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共建理论和实践创新基地,建立海峡两岸青年学生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成立厦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构建福建省首个以多元协同为核心,科技融合应用为抓手,资源共享共用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工作平台,打出一套漂亮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组合拳”。至此,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分别管辖闽东北、闽西南辖区技术类案件,形成两极互动成长格局。有了两只“领头雁”,全省法院“一盘棋”。  在福建高院的牵头与指导下,两大协同发展区均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推进跨区域诉讼服务。福建法院还探索出既符合改革要求又契合福建省情的“三合一”审判模式。目前,“三合一”审判制度已在福建高院、福州、厦门各级法院及南平、泉州、漳州中院铺开。



服务创新创造:

精准滴灌”为企业维权答疑解惑



原来有这么多讲究,谢谢你们专门过来给我们上课。”近期,厦门知识产权法庭了解到,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反映侵害其“BOLON”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网络售假不正当竞争行为猖獗,因其在各地法院诉讼人力、时间成本较大,而又因管辖问题无法实现在厦门法院立案的需求。于是,厦门知识产权法庭与思明法院负责人主动走访雅瑞公司,为企业当起“法律顾问”。法官还向雅瑞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加强防伪识别系统的更新、完善,确保每个正品商品通过防伪码查询能够验证。

这是福建法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企业创新创业创造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的一个缩影。

全省法院针对企业特点,为企业提供“精准滴灌”服务,对症下药,定制专属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并对企业提出的疑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引导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福州中院在高新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园区设立司法保护工作站及法官工作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培训;三明中院在非公企业服务中心驻点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当地龙头企业三钢集团公司制定权益保护方案;德化法院常态化走访陶瓷企业,及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为提供更完善的司法服务,福建高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建立信息通报、典型案例发布等机制,编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促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告诉记者,“我们正在筹备搭建面向全省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平台,以创新的制度激励创新,以创新的举措保护创新,不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