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长首次列席高院审委会

05.11.2018  16:41
  11月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主持召开福建高院2018年审判委员会第30次会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依法列席会议,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发表意见。这是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高院审委会会议。

  吴偕林指出,省检察院检察长列席高院审委会,是落实宪法和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重要实践,对于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加强法检沟通协调、保障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法院要提升认识站位,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要勇于探索实践,坚定不移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加强审委会专业化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自觉接受监督,畅通“两院”沟通协调渠道,共同提升案件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维护法治权威,共同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霍敏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落实“两院”组织法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依法履行法律赋予职责的一种方式,对于加强法检两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共同把关,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确保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常态化,促进诉审关系更加良性互动积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