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最后一公里”如何靶向发力?

25.12.2019  14:20

2019年7月4日,福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吴世平(左三)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俞玲玲 摄


今年以来,福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战果,始终坚持力度、人员、标准、效果“四个不减”,聚焦重点,靶向发力,补齐短板,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让司法公正在“最后一公里”全面提速。

一组数据折射出福建法院执行攻坚取得的成效——今年1至11月,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31.11万件,执结到位金额697.3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30.04%和57.43%。

■亮剑八闽,掀执行风暴

一边住着豪华别墅,“心安理得”地进行高消费,一边却长期不履行200万余元的欠款,晋江市吴氏夫妇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在今年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中,夫妻俩被突然登门的执行法官带走……

在尤溪县,被执行人王某也遭遇了一场“囧途”:原本打算乘坐动车外出游山玩水,以此规避强制执行。收到线报的执行法官,在车站派出所民警的密切配合下,上演“车站截人”的戏剧性一幕……

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作战模式,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进入7月以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打响“亮剑八闽 夏日风暴”战役。全省法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通过强制执行一批案件、集中拘留一批被执行人、集中清退一批房产、集中拘留一批被执行人、集中发放一批执行案款、重点攻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骨头案”“钉子案”,努力把群众“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后,解决“执行难”从“攻坚战”转入“持久战”。为防止出现责任松懈、工作松劲、作风松弛,福建高院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开展“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活动为抓手,瞄准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地区执行慢、执行乱等难题,深入推进专项整改,为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再加压再加码。

我们不护短、不遮丑,通过认真梳理执行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管理台账和责任链条,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玫瑰告诉记者。

针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福建高院执行局充分发挥“三统一”职能,紧盯一些案件大户和质效排名末位法院,层层传导压力,环环紧扣问题,督促相关法院加强整改。今年7至8月,福建高院分别6批次深入问题集中的法院开展下沉督查、穿透督导、重点督战,深挖问题症结,坚持靶向发力。据统计,在这两个月里,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49万件,占前八个月结案总数的30.55%。

■联合惩戒,扎数据铁笼

长期以来,一些“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豪车照开、别墅照住,子女还就读着收费高昂的贵族学校……对于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乏力,倒逼着各级法院必须拿出惩戒失信的硬招实招。

变化始于2018年。随着全国首个由百家部门联动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正式上线,在福建,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愿景已是呼之欲出。

据介绍,平台最强大的核心在于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福建高院从自有的全省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抓取并实时推送,平台内的各联动单位将这些信息嵌入自身业务办理系统,并将自动查询设为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查程序,进行自动审查、比对和识别。这意味着只要被纳入法院“黑名单”,各类惩戒将接踵而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许可等方面被依法予以禁入,甚至在某些领域的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也被限制。平台惩戒手段多元、对接方式灵活,重拳砸向失信被执行人。

陈某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准备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遭遇系统“拦截”。因其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故而其申请被“叫停”,交易心切的他只得将拖欠款悉数还清……

为了将失信惩戒的笼子越扎越紧,今年福建高院加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到今年新建成运行的福建省综治诚信信息系统,为实施综治奖励惩戒提供信息支持。同时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航、高铁网络平台购票的系统漏洞为失信被执行人购票的新情况新问题,福建高院加强案件定性、刑事责任等专题调研,指导下级法院协同当地公安机关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以此打牢补丁,让失信惩戒制度长出“钢牙利齿”。

集约优化,补制度短板

5月16日上午,随着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在浦城县人民法院新建成的执行事务中心正式上岗,该院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化模式改革迈出坚实的一步。

据悉, 建成后的执行事务中心设有执行咨询、执行立案、执行查控、保全等功能窗口,“一站式”办理执行案件的咨询、立案、分案、接待、查询等事务性工作,为来访群众办理相关事宜开辟绿色快捷通道。浦城法院以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化机制改革为抓手,先后成立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实施中心、执行保障中心,将执行受理启动、终本管理、财产处置、后勤保障等事务分团队、分阶段流程管理。

浦城现象”只是全省法院深化执行分段集约改革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福建高院按照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执行案件分段集约流程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通过分段执行对执行进行分权,交由不同的执行人员办理,且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间节点控制,改变一些地区还存在“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

推行集约化执行模式的最大特点是要将执行启动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财产处置权四权分离,充分体现分权制衡原则,以此从源头上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隐患。”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许寿辉告诉记者。

执行慢、执行乱是沉疴旧病,必须下猛药出重拳。如何防止执行权被滥用?福建高院的做法是靠制度管人管案。福建高院率先在全国推行“一案双查”,将上级交办督办、代表委员关注、信访反映强烈以及引发负面舆情的“四类案件”纳入重点监管,由执行局联合监察部门进行案件审查和责任倒查。截至目前,福建高院已完成首批4个执行案件的“一案双查”工作,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立案审查或作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内部通报等处理决定。

今年4月,福建高院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经验推介会上作“一案双查”经验介绍,受到与会代表关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文要求予以总结推广。

■民生兜底,彰法律温度

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不断有满满的获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今年3月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厅举行的记者会上,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的一席话引发场内外热烈反响。

执行工作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福建法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法院“暖冬”执行行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坚持“三个一律”,即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通过“三个一律”的举措,织密民生权益保障法网,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震慑效应。

福建是民营企业大省,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民营企业面临“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的多重考验。一些企业因决策失误,出现市场萎缩、业绩滑坡甚至是资金链断裂等困难,在房地产领域尤为明显。以莆田正鼎案为例,由于该公司北戴河项目出现工程停建、工人欠薪等问题,由此产生连锁反应。一时间,莆田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多达133件,申请执行标的额高达10.4亿元。

压力袭来,如何让涉案企业在困境中求突围?全省法院将“善执惠商”理念贯穿始终,出台执行工作服务民营企业八项举措,将案件执行与企业发展、职工权益保护统筹谋划、联动考虑,努力让民生保障权益得到最大化。

为避免一次不谨慎的执行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执行措施要适度、合理、必要,能“活封”的不“死封”,坚决杜绝明显超标查封;同时坚持信用惩戒措施威慑惩戒和激励改正的双重功能,对失信行为情节轻微、对执行效果影响较小,且已经主动纠正的债务人,探索建立信用修复。

今年9月18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率先在全省对信用较好、能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产品有市场的涉案债务企业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对列入“白名单”的涉案债务企业,三明市两级法院将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企业法人代表确实因经营和洽谈业务需要,经向法院报备同意后,可暂不纳入失信名单,暂不采取或临时撤销购买机票、车票等高消费限制措施。此举在于通过对“白名单”债务企业给予区别对待,坚持“放水养鱼”,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左李梦